● 本查詢作業流程係依據機關所使用之電路提供業者而有所區分。
● 故請優先判斷貴機關使用之電路係由何家電信公司提供。
1. 若經確認係由中華電信提供之電路,請依下列「查詢作業流程」辦理。
2. 若係由其他電信業者提供之電路,請逕依該電信業者之相關規定與流程辦理,本流程不適用。
1. 檢警調單位應以正式公文函請「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」
地址:(100402)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42號。
公文內容請明確載明欲查詢之 IP 位址 及 案件發生之時間點。
如屬緊急案件(例如:涉及生命安全或急難救助),得先將公文傳真至作業中心(傳真號碼:(02)2351-0771),
並請於三日內補寄公文正本。
2. 中華電信承辦單位於收受公文後,將依規定協助查詢相關資料,並以書面方式郵寄回覆檢警調單位。
3. 完成回覆後,案件結案。